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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金丹大道揭秘[还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藏经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5 | |||||
“明白四达,能无为乎?” 何谓“明”?’老子说:“知常曰明”。何谓“常”?老子说:“复命曰常”。是以可知“知常曰明”意谓:知道归根复命而常存的东西叫“明”。而能回复为命宝金丹的东西,非“道”莫属。是以可知“明”者“道”也。 何谓“白”?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又说“知其白,守其黑”。从而可知雄和白是指阳,雌和黑是指阴,故严明白”者“道”之阳者也。即俗谓之纯阳正气。 “明白四达”意谓“纯阳正气”从四面八方源源不断地向我“不召而自来?,到达丹士的“根”里。怎样才能让纯阳正气不召而自来呢?只有当丹士守静,无为人定的时候,那时大小宇宙气场接通了,“天之道”才能按“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规律“不召而自来”。故说:“能无为乎?”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能受“天之道”才有人的“先天命宝”,为玄牝之门这个窍位得而畜之。虽然成了先天命宝,仍然不能说它是“有”?先天一气为人身提供了滋养却不自恃有功,虽然这命宝使人得以生长却不主宰人身。如是这命宝居于玄牝一窍,故谓为玄牝一窍所得,是谓“玄德”。 老子二十八章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豁;为天下豁;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矢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为器,圣人用之为官长。” 这章经文的内涵,可以比较完整的看到老子炼内丹的全过程的基本要求。从“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即是“早服谓之常积德”,摄万归一;“为天下豁,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即是“常积德无不克”。克服了还丹的困难,于是“玄牝一窍”初现,圣婴降世露面,故说“复归于婴儿”。不过内丹派认为此时金丹尚未成熟,只看作是一种丹母。张伯端《悟真篇》云:“黑里见白是丹母”。意谓:象征阴极阳生。按《参同契》为复卦兰,五阴爻一阳爻象征阴极生阳,为冬至一阳初升,即是丹母。张伯端又云:“雄里怀雌是圣胎。”此即离卦壬,外阳内阴,故说“雄里怀雌”。二是坎离交媾,水火相济,坎卦中的阳爻、取代离卦中的阴爻则成圣胎,故说:“雄里怀雌是圣胎”。故需进一步沐浴温养圣婴,汲取“天之道”,经“归根复命”而从后天返先天,故说:“复归于无极”。从金丹中分离出细小的“道”的粒子叫做“朴”,这种“朴”散布到全身,使“道”所涵的“能”,滋养了全身的各器官,是谓“朴散为器”。“圣人用之为长官”说的是人体“气”生理学。现解释如下: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豁;为天下豁,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意谓:既已知汲取了纯阳正气,又与自身的纯阴正气,“负阴而抱佣,冲气以为和”,而成为自身的和气,进而贮存于人身中的玄牝之门 (此即“天下豁”)。成为人身中的玄牝之门中的和气之后,如果常得而不逸失,则自身的和气因不断的摄万归一而累积得充裕了,那么有一天就会见到自己的玄牝一窍,见到圣婴的降临露面。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其意谓:既然知道白是纯阳,黑为纯阴,故阴阳和合是天下任何事物的法式。在人身中也是要服从这个法式的;常得而无差错,即是继续汲取纯阳正气与自身的纯阴正气“冲气以为和”而成为自身的和气,去养护圣婴,即是“归于无极”。 《性命圭旨》云:“当其阴阳乍合,圣胎初凝,必须常常觉照;谨谨护持。如小龙之乍养珠,如幼妇之初怀孕。”练功时,即可见到玄珠成象。须守其自然,顺其自然,勿忘匆助。如此玄珠会越来越明亮,辉光闪烁,活泼跳跃,黄庭内外瑞气氤氲,华光四照。功法必须坚持无为,切不可以有为功法助他,否则“为者败之”。以上所述是以无为法修持内 至于内丹清修派,实质上是一种有为功法。他们从“知其白,守其黑”悟出了种种丹法。认为“白”为元神、为汞,黑为元精、为铅。元神汞在上丹田,易于飞散失逸;元精钳在下丹田,易沉而泄漏。认为逆行可以还丹,故应使易沉泄的铅龙升,带动易飞散的汞火下降。崔嘉彦《入药镜》云:“铅龙升,汞火降”;又说:“识浮沉,明主宾,要聚会,莫间隔”,则可水火相济而还丹。张伯端《悟真篇》云:“不识阳精与主宾,知他哪个是亲疏。”先天地生的阳精是主,与我相亲;后天地生者是宾,与我相疏。又云:“太乙在炉宜慎守,三田聚宝应三台。”太乙即太“一”。内丹派认为鼎在上丹田头顶百会穴,炉在下丹田。聚宝指元精与元神相会,最终精气神合一而还丹。“应三台”指上巾下黄庭,在还丹之初在中丹田显现圣婴,然后上升至上黄庭,最终落人下黄庭,金丹成熟化为神丹。至此炼气化神工夫结束。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知其荣,守其辱”是说圣婴是有灵性的。老子这段经文富有人情味和戏剧性。圣婴见到丹士做了与人为善或者有助于公益的事,她会感到也是她的光荣。你会见到自我黄庭内外荣光焕发,瑞气氤氲。圣婴似乎兴高彩烈地在那雀跃,是谓“知其荣”。如果有一天你无意中或不慎做子有损于德性的事,圣婴也会感到是她的耻辱,你会见到黄庭内外暗淡无光华,圣婴似乎没精打彩,垂头丧气似的。然而有错能改就好,如果你改恶从善,又做了许多公益好事,则玄牝一窍和圣婴又会恢复正常,是谓“守其辱”。如是长年累月,你的玄牝一窍成了虚无之谷。“谷得一以盈”,它积累着贮存着“归根复命”中得来的和气,日久天长,你虚无之谷积攒了充足的和气。如是金丹中会分离出细小的“道”的粒子“朴”。所谓黄庭内外瑞气氤氲,即是这种“朴”的粒子在散发着光华。是谓:“复归于朴”。 “朴散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放大制不割。” 这段经文,世俗儒家均作治国论释解,是臆想引伸,百般揣量中得来的“望文生义”之释。非老子本意。老子说的是人体气生理学,与三十二章、三十七章互参,其义即明。 “朴散为器”的“朴”非原木之制成的器具,“朴”是从金丹中疏散出来的“道”的粒子。按老子的人体气生理学来说:“譬道之在天下(即人身)犹川谷之于江海”。其意是说:“道”的粒子“朴”在人体中的运行是通过经脉络脉外脉(即犹川谷之于江海),把“道”所涵的“能”如天降甘露一般,“会莫之令而自均”地散插分配给全身各器官。此即老子所谓“朴散为器”。这“朴”把“道”所涵的“能”输送到全身,则人身中的务器官由于得到“道”的滋养而“自化”,于是“化而欲作”,意谓各器官将会争相夺取“朴”输送来的“能”— (凡是生物,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有“化而欲作”的自然现象:如植物有向水性和向阳性;动物如“相濡为沫”,《庄子》中的寓言:“朝三暮四”,群猴化而欲作,后改成“朝四暮三”,而群猴“自化”了)。老子认为(自比圣人)这个“利”好像是圣人把它用作为全身各器官的官长,于是“朴虽小,天下莫臣也”。结果“万物皆自宾”,也就是人体中各器像宾客一般地接受“朴”。而这个官长公而无私地把“道”所涵的“能”散布和分配了,老子把它拟人化了。 “大制不割”,儒家释“大制”犹云“大治”;“无割”犹云“无治”(将锡昌语),实是望文生义之词,不作为据。所谓“大”者,“道”之强为之名。故“大制”即“道制”,道者气也。故“大制”的意思是说:“气在人体中的运作的规律(或规则制度)。由于“朴”像官长一般,使万物(各器官)自宾、自化了,故没有出现“化而欲作”的破坏“气”在人体中运作的规章制度。是谓“大制不割”。意谓“道”在人体中的运作的规章制度没有遭到破坏。 《道德经》有许多“大”字都是指“道”,儒家望文生义把经义释错、或不知其云云。例如“大(道)象无形”,“大(道)声希音”,甚至“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的“大”也是指“道”而言,其意谓“道”有道的运行之道,天有天的运行之道……王也有自己的治国之道。比四“大”中“道”最大的解释有意义得多。” 老子二十九章云:“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赢,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这章经文,老子提出一个还丹成败的戒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甚至会“不知常,妄作凶”。以至于练功出偏,遭致终身不救的殆辱。然而世俗儒家都不知老文之究竟,大都有望文生义之误,甚至如《老子十日谈》把后半章戒律全都删去,会使丹士出偏,遭致终身不救的殆辱,不可等闲视之。 高亨把第二句经文作如下断句:“将欲取天下,吾见其不得已。”如此常常是唯心派为把《老子》释成唯心主义的一种办法,与事实不符,也与老子的本意相反。可见唯心派是以误释《老子》为宗旨。首先高亨认为凡是“有为”必然“失败”,这是不符事实的。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即在于他有识神之智,能积累知识;“如果凡是“有为”都会失败,那么人就难以生存下去子。老子不仅没有完全否弃“有为”(因为“有为”之识是从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知识),而且老子的“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的功法,恰恰是“上义为之而有以为”的功法。 老子既然认为“有为”不是上上功法为什么还用这种功法呢?这是因为有为功法并非必然无益,只是它是经识神之智思辨后认定的,既经思辨就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一旦思辨失误,就会出偏闹出病。为防出偏,故老子要求“弃利”。因当时社会上流行一种还丹术,颇似今之钟(离权)吕(纯阳)清修派之龙虎金丹秘术。鉴于“无为”大法已少有人用,而人们又习惯于“有为”功法,故老子说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老子说“将欲取天下”,而非已经“取天下”,所以也正是“有为”大显身手的时候。高亨说:“将要取天下,而有所作为,我预见他是得不到的。”(《白话道藏名著·老子》)也是唯心派误释《老子》的内核。 不过老子所谓“取天下”根本就不是开国皇帝打天下的意思。因为“天下”二辞是指头以下人身而言。所谓“取天下”,即是“道之真以治身,”是一种“养生完身”之道,具体地说是指;“还我命宝”。将欲取天下”,是尚未还我命宝,故尚可“不得已”而用有为功法。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得者失之”。 既然天下是指人身,可见“神器”是在人身中。有什么东西能是“神器”呢?这神器又是有什么特性呢?所谓神器,即是“谷神之器”。老子说“谷”得“一”以盈,神得“一”以灵。可见这个“神器”是“得一”。那么火身中的命宝金丹即是得“一”者,因为金丹即“道”。人身中的命宝是先天一点灵光,敌不能用后天识神之智认定的有为功法助他凝丹。否则就会破坏凝丹过程,故老子说“为者败之”。老子的意思是说正在凝丹的时候;不可用有为功法助它,凝丹是自然而然无为的结果,是不能执着追求的求的。否则你胆大妄为,用种种有为功法助它,乃至贪得无厌,不知止足,强求不已,结果如“卮器”之倾侧,“尽竭天真”。(王太朴冰注《黄帝内经·土古天真论》)不权金丹会得而复失,真气泄漏竭尽,也会一命呜呼。既已凝丹之后,功法转入无为,故说“绝仁弃义”。 “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赢,或挫或隳。” 这段经文中的“物”字不可作万物解释,它与“有物混成”、“其中有物”、“万物并作”、“夫物芸芸”中的“物”一样是指形而上的“道”不是指形而下的“器”。因为老子见到它的,它的形状象“物”,故以“物”表达之。 “或行或随,域吹或嘘,或强或赢,或挫或隳”,这几句经文是指老子当年社会上流行的还丹术中助丹凝结的有为功法。因老子已经指明“为者败之”是无益而有害于凝丹的,故丹经类典籍中无人解答此种功法的细节。我们也无须去追究它的具体方法。张伯端《悟真篇》有云:“要知炼养还丹法,需向家园下种栽;不借吹嘘并着力,自然丹熟结灵“胎”。此中“砂借吹嘘”即“或吹或嘘”,“并着力”是“或强或赢”。王沐注云:“不着吹嘘并着力,是在玄珠成象之后,是指温养功夫,主要是调护,不可用搬运之力,不借吹嘘之劳,只是温养而已。”温养不作抽添,若吹嘘着力,则是有为功法不可用也,一切尚无为而自然。” 可见《老子十日谈》把这后半章经文删节,无异于不让丹土知道,以有为功法妄为会危及丹土的性命。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由于有为劝法往往执着追求,与自然规律不符,所以得道的道者 (即圣人)常常抛弃过甚的偏执,去掉奢望中不切实的执着追求,切不可作极端的妄为小。 还丹之法究竟是取有为好,还是取无为好呢?两者都是可以的。南宗清修派是上承《参同葜》的钟吕龙虎金丹术。张伯端《青华秘文》说:“无为者金丹之用心也,以有为反乎无为,然后以无为莅正事,金丹之人门也。”然而按其理法有“姹女”、“金公”、“黄婆”之说,动用了“意为媒”,就是有为的;虽然这个意”说是出自无为入定是元神之知,然而张伯端说:“岂特意为媒而已,金丹之道,自始至终,作用不离也。意生于心,然心勿驰于意则可,心驰于意则末矣。”所以南宗的还丹术;归根到底仍然是有为的并不过他们也不背弃老子“为者败之,孰者失之”的戒律,在玄珠成象之后有沐浴温养之术,恰是凭为的要求“炼了须知止足,若还盈满未已心,难免一朝遭殆辱”即是反对“执着追求”的。故张伯端说:“先性固难,先命则有下手之处,譬之万里虽远,有路可通,先性则如水中捞月,然则其成功同也,未容轻议。”此即修性无为,保命有为,由有抛入无为,由后天返先天;顺则成人,逆则成丹之说。 北宗全真振融释、道、儒三教合一,先性后命,修性无为,即从佛家禅宗借来“正法眼藏”,一旦开悟,明心见性,却得圆明菩提子(即道家所谓命宝金丹》,性命双修,一步登天。从老子的基本功法言之,其守虚、守静、守弱、守朴,是以守静为基础,故张伯端说:“能静则金丹可坐而致之也,但难耳。”(《青华秘文》) 老子的金丹大道的理法,虽与张伯端南宗清修派相同,但《道德经》没有介绍这个具体功法细节,可能在老子当年是许多火都知道的功法。老子所述都是无为之术,无需口授心传。内丹派功法隐秘,必须真师口授心传;而真师难觅;敖其法难以普遍推广。老子所述理法,大都无为,无需“意为媒”,无须掌控火候,更宜于以无为功法修持者修炼。不过《道德经》有许多法诀藏得很深,故张伯端告诫“不遇真师奠强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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